各相关单位:
《关于启动2027年中央部门一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7-202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请涉及2027年新增资产(全口径)配置预算的单位,按要求及时推进相关工作。需要说明的是:
1.凡涉及限额起点以上(货物和服务100万及以上、工程120万及以上)和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以内的事项必须申报,否则2027年无法采购;
2.凡单台/套1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设备处论证同意后上报,否则2027年无法采购;
3.配置通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进行预算填报。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6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原通知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208),电子版发至邮箱liucong0524@126.com,联系人:刘聪(83590236)。
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