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矿业大学2022年合同签署授权代表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1点击数: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你们好!

为规范我校合同管理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2021)》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签署授权制度,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我校2022年合同签署授权代表信息。自公告之日起,有且仅有以下人员(临时获得合同签署授权的除外)有权代表中国矿业大学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署合同:

一、中国矿业大学法定代表人宋学锋校长有权签署学校对外合作的一切合同(协议)。

二、中国矿业大学校领导有权签署分管工作领域的合同(协议),具体分管工作领域参见中国矿业大学官网。

三、合同签署授权代表有权签署所在单位业务职能及授权范围内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被授权签署代表无转委托权。合同签署授权代表信息每年年初公告一次,公告后如有变动,将会及时更新在 页面,请即时前往查询。

我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学校授权后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非经我校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无权签署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对外合作的合同(协议),擅自对外签署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协议)未经中国矿业大学追认不生效,中国矿业大学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追认。

2022年首次授权代表信息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合同签署受托人 职务
1 矿业工程学院 张吉雄 院长
2 安全工程学院 王恩元 院长
3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马占国 院长
4 机电工程学院 王忠宾 院长
5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王雪松 院长
6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李文平 院长
7 化工学院 张海军 院长
8 环境与测绘学院 郑南山 执行院长
9 材料与物理学院 沈宝龙 院长
10 数学学院 江  龙 院长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周  勇 院长
12 经济管理学院 李新春 院长
13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王义保 院长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池忠军 院长
15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徐  剑 院长
16 建筑与设计学院 罗萍嘉 院长
17 人文与艺术学院 史修永 院长
18 体育学院 翟  丰 院长
19 国际学院 吴格非 院长
20 继续教育学院 王长生 院长
2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施永红 主任
22 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处 李江涛 主任、处长
23 党委组织部 张万海 部长
24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新闻中心 黄军利 部长、主任
25 党委统战部 刘静丽 部长
26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校团委) 谢发国 书记
27 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 祁慧勇 部长、处长、主任
2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叶继红 部长
29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冯  震 部长、处长
30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宋  冰 部长、处长
31 校党政机关党委 吴  瑜 书记
32 教务部、孙越崎学院 张绍良 部长、院长
33 科学技术研究院 冉进财 院长
34 人文社会科学处 王义保 处长
35 研究生院 张东升 院长
36 学科建设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靖洪文 处长、主任
37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张振康 处长、主任
38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 钟晓东 处长
39 财务处 朱长风 处长
40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张  寒 主任
41 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董  靖 处长
4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吴祝武 处长
43 审计处 王良洪 处长
44 总务部 陈仲元 部长
45 基建与修缮处 钱红军 处长
46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孙彦景 处长
47 离退休人员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 蔡晓星 书记、处长
48 图书馆 于广云 馆长
49 档案馆 徐黎华 馆长
50 校文博中心、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中国矿业安全博物馆 王传棨 主任、馆长
51 现代分析与计算中心 冯培忠 主任
52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 杨  康 主任
53 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李  伟 主任
54 校期刊中心 贺靖峰 主任
55 附属中小学 王健鹏 中小学校长
56 校医院 刘东辉 院长
57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黄炳香 常务副主任
58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晓昭 主任
59 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翟  成 常务副主任
60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桂夏辉 常务副主任
61 矿山互联网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丁恩杰 常务副主任
62 低碳能源研究院 桑树勋 院长
63 人工智能研究院 王殿辉 院长

中国矿业大学对外合作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当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或学校行政公章,加盖其他任何印章无效。中国矿业大学合同专用章包括:

Ÿ  中国矿业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适用于横向科研项目合同;

Ÿ  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采购专用章:适用于不经过学校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的科研经费采购合同;

Ÿ  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仪器设备共享合同;

Ÿ  中国矿业大学合同专用章(1)或中国矿业大学合同专用章(2):适用于其他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情形。

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学校合同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16-8359185983590015

特此公告,望周知!

中国矿业大学

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