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合同审查审批一般通用流程

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2118


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的界定

合同按照性质、重要程度和标的额大小,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

下列合同属于重大合同:

(一)校级层面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申请成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所签订的合同;

(三)对外设立产学研合作机构或重大项目所签订的合同;

(四)涉及学历学位的教育培养类合同;

(五)投资合同、借贷合同;

(六)涉外及涉港澳台合同;

(七)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合同,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合同,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合同标的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然科学横向科研合同及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然科学科研外协合同,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文社会科学横向科研合同及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文社会科学外协合同;

(九)合同租赁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租赁期限超过5年或租金年收益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标的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共享服务合同;

(十)合同标的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外捐赠合同;

(十一)合同标的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处置合同;

(十二)其他可能对学校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除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需要法律事务办公室合法性审查的合同

下列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重大合同;

(二)标的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未采用标准合同文本或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修改的;

(三)无合同标的额,且未采用标准合同文本或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修改的。


更多合同审查审批细节请参考《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2021)》(中矿大〔2021〕6号)或致电合同管理办公室(83591859)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