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召浦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2000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暂行)》(中矿大财字〔2014〕14号),请各单位将 2020 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协议)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凡 2020 年度正式对外签订生效的合同(包括协议),均需进行备案,已经按照2020年7月14日合同备案通知要求在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与合同处”)合同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同办”)备案的合同除外;

2、补充协议应与原合同一起备案;合同备案后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需要与原合同信息另行备案。

二、备案方式

提供合同文本原件及合同备案台账(见附表)纸质版和电子档。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合同备案的报送工作。

2、凡属归口管理的合同,由各承办单位将所属归口管理的合同提交至相应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备案。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请对照下列合同类型,进行汇总备案:

(1)教育合作合同。教育合作合同是指学校与合作者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共建、国际交流、人才培养、短期培训等签订的各类合同。归口单位为教务部、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发展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

(2)科研技术合同。科研技术合同是指纵向和横向科技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开发或成果推广应用的技术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与科技工作有关的技术协议书等,归口单位为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处。

(3)人事与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和劳动(聘任)等合同,归口单位为人力资源部等。 

(4)集中采购合同。主要包括货物买卖、工程、服务等合同,主要归口单位为财务处、基建与修缮处、总务部等。

(5)资产使用与处置合同。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转让等合同,归口单位为国资与合同处等。

(6)其他属于归口管理的合同。

3、凡非属于归口管理的合同,由合同经办人汇总提交至经办人所在的二级单位(承办单位),各二级单位到国资与合同处合同办统一进行备案。

4、鉴于合同备案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共同保质完成此项工作。合同备案经办人将所需资料核对无误、单位负责人在合同备案台账上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 2021年1月29日 之前报送国资与合同处合同办。

5、国资与合同处负责在寒假期间将两批次备案的所有合同扫描件及台账信息录入到正在建设中的合同管理系统中。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湖校区行健楼C225室

联系人:李燕 崔文婷  

联系电话:83591859

联系邮箱:htgl-kd@cumt.edu.cn

QQ群号:695880849


附表: 2020年9-12月合同备案台账.xlsx


中国矿业大学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2021年1月14日